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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霸天下,从被后娘赶出家门开始
叁七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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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汉中平四年,洛阳,天子脚下。
一斗米二百钱,一具饿殍一文不值。
王金坐在自家院子里那块破石头上,觉得自己大概也快变成后者了。
从早上到现在,他就喝了一碗能照见人影的薄粥。昨天也是,前天也是,大前天他实在撑不住了,在给人扛货的工地上晕了过去,被人抬回来,丢在这破石头上晾着。
然后他后娘全氏就开始了。
“别人家的男人十二三岁就能顶门立户了,你倒好,十五岁了还赖在家里装死!让你去做工,做了两天就装病,你怎么不去死呢!”
全氏二十七八岁,生得膀大腰圆,站在院子里骂人的气势,活像一头护食的母虎。唾沫星子在阳光里飞舞,落在王金脚边的尘土里。
王金没吭声。
他不是原来那个王金了。
原来的王金确实怯懦,被后娘骂了十几年,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。但现在坐在石头上的这个王金,昨天还是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青年,三十多岁一事无成,连个老婆都娶不上,活生生把自己愁死了。
然后一睁眼,就到了这。
王金把下巴搁在手心里,抬头望天。洛阳的天空倒是真蓝,比他前世见过的任何天空都蓝,蓝得让人想哭。
因为他知道,再有几年,董卓就要进京了。然后是诸侯割据,天下大乱,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。
他上辈子愁娶老婆,这辈子干脆愁能不能活过二十岁。
“你娘死得早,留下你这么个讨债的!王家养你十五年,养出个吃白饭的废物!”全氏的骂声还在继续,从屋里骂到院子,从王金的懒骂到他那死去的亲娘,腔调又尖又亮,整条巷子大概都听得见。
院子角落里,王金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站成一排看热闹。
“娘说得对,大哥就是个废物,在家里白吃白喝。”二弟王铁咽了口口水,眼睛直勾勾盯着灶房的方向,那里飘出粟米粥的香气。
“十五岁还赖着不走,换了我早就出去讨生活了。”三弟王铜附和。
“赶出去算了,省下口粮还能分给我们多吃两口。”最小的弟弟王银更干脆,声音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贪婪。
只有小妹王杏看不过去,小声嘀咕了一句:“大哥早上就喝了一碗粥,傍晚才回来,干的还是力气活,谁受得了……”
“你闭嘴!”王铁回头瞪了她一眼,“小丫头片子懂什么!”
王杏咬了咬嘴唇,没敢再说话,只是偷偷看了一眼石头上那个瘦骨嶙峋的背影。大哥的肩胛骨几乎要从衣服里戳出来了,那条裤子破得连补丁都没有,裤腿上的破洞里露出两条麻秆一样的小腿。
王金听着身后那些声音,脑子里原主的记忆一阵一阵往上涌。十五年寄人篱下的日子,后娘的白眼,亲爹的漠视,弟妹的排挤。原来那小子不是被骂傻的,是被一点一点磨没了的。
他也想起来,自己为什么会在昨天昏死在工地上。
因为他连续干了整整十四天,每天搬石料,从早搬到晚。每天两碗薄粥,十四天。
换了头牛都得累趴下。
“你说你还有什么脸活着!”全氏见他不吭声,越骂越来劲,叉着腰走到他跟前,唾沫星子喷了他一脸,“不如一头撞死在墙上,下去陪你那死鬼老娘!”
王金脑子里那根弦,突然就断了。
他从石头上站起来。
十五岁的少年,个头足有六尺多,在这个时代算是大高个。只是瘦,瘦得脱了相,一双眼珠子又圆又大,嵌在那张蜡黄的脸上,看着跟骷髅似的。
他就拿这双眼睛死死盯着全氏。
全氏被他盯得一愣,骂声都顿了顿。
“小爷我这辈子自有泼天富贵,怎么能轻易去死?”王金一字一顿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咬得极清晰,“你这泼妇,二三十岁的人了,成天算计几个铜板,这辈子也就这点出息了。我看你不如去死。”
全场的空气都凝住了。
全氏瞪大了眼睛,嘴巴张开,愣是一个字没蹦出来。这是那个被她骂了十几年连个屁都不敢放的王金?今天这兔崽子吃错药了?
“再见,泼妇。”
王金冲她竖起一根手指,拍拍屁股,头也不回地摔门走了。
身后传来全氏爆炸般的怒骂声,紧接着是一阵鸡飞狗跳,她抄起扫帚追出来了。
王金没回头。
阳光火辣辣地砸在他头顶,晒得他头皮发烫。这具身体大病初愈,在地上一走了不到一刻,脚就有些飘。
洛阳的街道又宽又直,是王金前世在史书里读到的那个洛阳。可真正走在上头,才觉得这城池大得让人心慌,路上行人来来往往,有锦衣华服的贵人乘车而过,也有衣衫褴褛的乞丐缩在墙角。他不知道自己算是哪一种。
大概算是连乞丐都不如的那种。
乞丐至少没后娘天天骂。
王金越想越觉得头晕,嗓子里涌上一股恶心,连忙踉跄着走到一处墙荫下,扶着墙壁坐下来。后背贴着冰凉的土墙,他才觉得稍微好受了一点。
中暑了。
王金低头看自己的手,骨节粗大,指缝里全是老茧,手背上有干活留下的新旧交叠的疤。十五岁的手,看着像三十岁的手。
就这副小身板,没死在后娘手里,死在大街上倒也不稀奇。
他闭上眼,脑子里嗡嗡的。前世三十多年光棍一个,穷得叮当响。这辈子倒好,干脆穷得连命都快保不住。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,别说活到董卓进京,能不能活到下个月都是问题。
饿死的,累死的,病死的,都有可能。然后一领草席裹了,扔到城外的乱葬岗上,野狗叼着跑。
王金打了个寒颤。
他可不想变成那样。
可他能做什么?
读书识字?他上辈子念的是三流大专,肚子里那点墨水在这个时代连个半吊子书生都不如。骑马砍杀?这副风一吹就倒的小身板,上马都费劲,别说砍人了。做生意?身无分文。
王金把脸埋进膝盖里,觉得自己大概是穿越者里最窝囊的一个。别人穿越带着金手指带着系统带着满肚子的现代知识改变世界,他倒好,连自己下一顿饭在哪儿都不知道。
“大郎,你怎么坐在这发呆?”
声音很耳熟,是原主记忆里最热乎的那一个。王金抬起头,逆着光看见一个少年的轮廓。
十四五岁的年纪,比他壮实修长得多,浓眉大眼,眼神里有股子不属于这个年纪的锐利。身上的衣服比王金还破,袖口领口都磨烂了,浑身上下脏兮兮的。但他站在那里的气势,跟这身破烂衣服完全不相称。
吴风。孤儿,乞丐,小偷。原主记忆里唯一对他好的人。
少年一屁股坐在他身边,从怀里掏出个油布包,热气腾腾的往王金手里一塞。
王金低头一看,是个粟米团子,金灿灿的,还烫手。
肚子里空得像灌了风,咕噜噜响了一声。
他再也顾不上什么脸面不脸面,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咬。粟米粗糙,剌嗓子,可在王金的嘴里,这大概是全洛阳最好吃的东西。他吃着吃着,眼泪就下来了。自己也不知道是饿的,还是别的什么。
前世三十多年,没人给他塞过一口热饭。
穿越来一天,还是没人给他一口热饭,除了这个浑身破烂的少年。
“大郎慢着点吃,别噎着。”吴风拍了拍他的肩膀,笑呵呵的。
王金狼吞虎咽地把粟团吃完,抬头对上吴风笑眯眯的眼,忽然觉得自己这张三十多岁的老脸有点挂不住。
三十多岁的人了,让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接济。
“大弟,”王金擦了擦嘴,脱口而出,“咱们搭伙过日子吧。”
吴风一愣,眼睛刷地亮了。
他劝过王金多少回了,让他离开那个没半点人情味的家,跟自己搭伙。可以前的王金就是不敢,懦弱又倔强,怎么劝都劝不动。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?
“好!”吴风一巴掌拍在王金肩膀上,豪气冲天,“大郎你放心,有我吴风一口吃的,就少不了你一口。咱们兄弟互相扶持,迟早在这大汉朝闯出一番名堂来!”
王金肩膀被他拍得生疼,但还是咧嘴笑了笑。这小子,有点游侠的意思。
一个时辰后,王金跟着吴风穿过好几条街巷,来到一处破败的宅院前。宅子挺大,院墙都塌了半边,荒草长得齐腰深,看着跟鬼宅似的。
不过地方确实不小。吴风告诉他,这里原本是个大商人的宅子,后来那商人太有钱,被权贵盯上,找了个由头抄家灭族了。诡异的是,接手宅子的权贵没多久也一命呜呼,宅子里夜半能听见鬼哭狼嚎,从此再没人敢住。
“所以我们在这住,没人管。”吴风说得理所当然。
王金心说这胆子是真大,鬼神都不怕。
还没进门,一股肉香就顺着风飘过来。王金的肚子又不争气地叫了一声。
院子里一群半大小子呼啦啦涌出来,都是男孩,十来个,最大不过十一二岁,最小看着才六七岁。一个个衣衫褴褛,但脸上有肉,眼睛有光,看得出平时没怎么挨饿。
“大兄回来了!”一群小子把吴风围得水泄不通,那眼神里的热乎劲儿,活像见了亲爹。吴风哈哈笑着摸摸这个脑袋,拍拍那个肩膀,一副带头大哥的派头。
然后他把王金拉过来:“这是王金,以后跟咱们一起过日子,你们叫大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