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为国本
日本帝国自古以农为国本,历朝以劝农为国政要务。近年商工诸业竞兴而递有盛衰,然农业重于国家,国家经济多赖农利,则今尚如古。盖农者出强兵,使民群发达健全,于国家之生存有紧密之关系,是不问洋之东西各国,皆有同理。农之于日本帝国,所以为贵重者其故尚多。今试开列于下。
第一、农民户口最多
据最近调查,日本帝国民户总数(除四县)七百八十七万六千四百九十四,其中有农家四百九十七万六千二百五,可知从事于农务者居民户总数之六分三厘有余。
第二、资本最巨
农业资本大半在土地。以法定地价(地租取准之价)言之,日本有农地总价十二万五千有余万圆。但农地实价虽少,亦倍于法定地价,将法定地价之总价四倍之,得五十万万圆。此为农地总数之实价。此数加以农业所用他种资本,则资本供于农业之用,当六十万万圆。凡产业用资本巨数如农业者,在日本帝国未见他有比类也。
第三、农业生产最大
日本农业每年生产之数,其由于田者五万七千万圆。其由于圃者二万八千万圆。由蚕业者一万一千万圆。由茶业者一千五百万圆。由畜产者四千四百万圆。合算之十万有余万圆,亦非他产业所能比。
第四、需用最广
日本民口五千万,自其主食、副食、饮料,以至衣服、装饰、器用,取原料于农产者尤多。原料中须于他国生产之输进者,有棉花、糖、羊毛、豆粕等,其余则烟草、皮革,虽有输进,仅补不足于国中之生产而已。日本由外购农产及其加工品者,每年总价一万五千万圆,以民口平均之农产,不足每一人值三圆也。
第五、商务以农为大宗
农业所出之食料、饮料、衣料及各种原料,于其供用之前,须运送、加工、卖买等诸务者甚多。其间男女之劳力,资本之运转,货币之通融等,叠积循环,为数无量,商务在国中以此为本原。
第六、需消商货最多
日本帝国有市(大都邑)六十,町(小都邑)一千百二十一,皆为商工群集之地,其卖买之货品、制作之原料,则多仰于一万二千三百五十一村之农产。惟农村需消诸品,由于都邑之制造贩卖者亦多。故都邑商工诸业恒赖农民之购买力。农村之盛衰与都邑之荣枯,有密切之关系。此可知农民居全国民户百分之六十三有余者,实制都鄙百业之消长。
第七、农产及加工品之输出
日本物货向外输出达百万圆之上者,以三年(至明治三十六年)均数言之,有二十三种。其中纯农产及内国农产加工品,有十种。如蚕丝之七千五百万圆,羽二重(绢布)之二千五百万圆,居其首位。
棉纱之二千四百万圆取原料于他国,而加以制作者也。石炭千八百万圆,粗铜及精铜千三百万圆,是属于矿产,次则茶之输出价一千百万圆,米六百万圆,熨丝、生皮、苧类各五百七十万圆,花筵五百六十万圆,绢制手巾三百三十万圆,麦秆编絛(真田)三百二十万圆,皆属于农产加工品。别有燐寸之八百万圆,樟脑之三百七十万圆,与上举诸品相伯仲。
以农产品十种之输出总价比二十三品,居其千分之六百三十六强,更比之于输出全数,则居其千分之五百二十五。是可知农产及其加工品实占输出物货之要部。日俄交战之第一年贸易颇振兴,而蚕丝类及其加工品之输出,达输出总数千分之四百三十八,亦可知农务之进达,增益国富颇大矣。
第八、负担公费最大
据明治三十五年度岁入结算,政府所收租税之总数一万五千百万圆。其中四千三百七十万圆,系耕地之租即农民所负担也。其余如所得税、酒税、费糖税(砂糖消费税)等,直切或间接归于农民之负担者亦不少。府县税(据明治三十五年度结算)于赋课总数四千四百七十九万圆之中,属农家负担者,居其百分之七十八弱(即三千四百八十七万圆)。町村税(邑村税)于赋课总数四千四百二十三万圆(据明治三十四年度结算)之中,由农民筹办者,亦居其百分之九十一弱(即四千九万圆)。农业之重要如此,然则劝农之务其可忽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