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文与散文,上文已言其不能为文学分类的标准。但历来则均以此为不可易的文学的两大类。中国人的分类法,也是如此。诗选与散文选各成为集部的两大类,虽然自萧统的《文选》以后,所谓《唐文粹》,《宋文鉴》之类,大都合诗文而为选集,然其分类的方法,则殊为可笑,现在不提他们,杜威的十类法,把每国的文学细分为八类:
一,诗歌(Poetry)
二,戏曲(Drama)
三,小说(Fiction)
四,论文(Essay)
五,演说(Oratory)
六,尺牍(Letters)
七,讽刺文与滑稽文(Satire and Humor)
八,杂类(Miscellany)
这种分类,似已较为精密,但仍有许多不大对的地方。演说与尺牍之类,有永久的文学的价值很少,似不宜与小说,诗歌之类并肩而立,此其一;回忆录,作家的传记,自传及忏悔录之类,作者极多,有许多且是很重要的文艺作品,应该另列一类,且它们的体裁与诗歌戏曲之类是不同的,此其二;因此,这种的分类法我们也不承认它是很精密的。
还有许多人,把文学分为十类:
一,史诗(Epic)
二,抒情诗(the Lyric)
三,戏曲(the Drama)
四,小说(the Novel)
五,批评及论说(Criticism and Essay)
六,教训文,讽刺文,滑稽文(Ethical Literature,Satire,and Humor)
七,演说(Oratory)
八,寓言(the Fable)
九,个人文学(Personal Literature)
十,报纸文学(Journalism)
这一种分类法,也有许多缺点;以演说,寓言,与小说,史诗等为对等的种别,似乎不称;且报纸文学多半为有时间性的作品,其有永久价值者,不是批评论说,即为小说戏剧之类,其它有永久性的小品文学,毕竟不多,似也不必另列一类;因此,这种分类法也不能作为标准。